更改社保卡姓名在哪里办理
上海社保卡更改姓名需要哪些资料,如何l办理?
你备齐以下资料交与单位社保经办人到社保站办理(入职资料需由公司提供):
1、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你本人身份证明;
2、户口本户主页和你本人页的复印件(验原件)
3、你本人原来身份证和现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验原件);
4、你本人的入职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你不能亲自办理需有你的委托证明(委托对象是你单位的社保经办人);
6、参保人信息变申请表(在网上下载或者是到社保站窗口领取)注明更改原因和理由,个人签字打指模,单位填写原因加盖公章;
7、单位书面申请。
社保卡改名字在哪个部门办理
社保卡改名字的,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更改个人社保卡信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中心窗口申请变更,当场可以完成变更。社保卡姓名变更所需材料包括:
1、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2、保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3、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单位或个人出具变更说明一份;
5、参保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保卡姓名变更
一)个人改名后变更社保信息的步骤:
1、参保人员应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提供给单位;
2、由其持《个人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3、然后参保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二)社保信息更改:
参保人员登记信息有误需修改的,到社区(村)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区经办机构修改。其中:“出生年月”和“社会保障号码”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错误的,可向市经办机构申请。
上海社保个人信息调整需要的办理材料
1、证件材料。调整证件号码或姓名的,需分别携带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正证明(台港澳居民需携带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或通行证首页、记录姓名和有效期限页面的复印件)。
(2)外籍人员需携带护照首页、记录姓名和有效期限页面的复印件。
2、审批材料。调整其他关键信息的,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形,需分别携带以下材料:
(1)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需携带身份认定表及补助审批表;
(2)调整职务级别工资、岗位薪级工资的人员,需携带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的退休审批表及退休前最后一次调整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审批材料复印件(其中涉及非领导按领导职务确定工资、职务职级升降、职务职级并行调整的人员,另需携带相应的工资审批、职务任免(或岗位聘用)、职级晋升审批材料复印件);
(3)调整养老金补贴的人员,需携带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的退休申领表及相应的高级专家、教龄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审批、军队服务津贴审批、特教审批、警衔变动审批材料复印件。
注:1、材料复印件需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2、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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